照片來自法院委託的估價師事務所,僅部分案件提供。
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4司執字第154797號 金股
點交:若有人占用,法院會負責排除並把不動產交給得標人。
每天清晨比對一次,降拍、底價調整、轉應買公告、拍定或下架都會記在這裡。
此地號不是公告的污染場址。